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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位亚洲飞人刘翔、苏炳添接连诉新东方侵犯其肖像权:这份“肖像维权”指南送给您

2023-09-26

摘要:

案情回顾


继新东方在自家公众号“新东方美国中学留学”上发布文章被亚洲飞人刘翔告上法庭后,22年8月,苏炳添再次以“在互联网上发布的文章违规使用照片,侵犯肖像权”为由起诉新东方。可以说,通过诉讼途径进行救济,是当前解决肖像权侵权的重要手段,但起诉之外您还需要知道哪些知识呢?今天朋信律师为您解惑!


律师说法


一、什么是肖像权


肖像是指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二、侵犯肖像权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20条规定,合理实施下列行为的,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


(一)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在必要

范围内使用肖像权人已经公开的肖像;


二)为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

的肖像;


(三)为依法履行职责,国家机关在必要范围内制作、使用、公

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四)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

权人的肖像;


(五)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肖像权人合法权益,制作、使用、公

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的其他行为。


换而言之,除上述合理使用情形外,没有经过肖像权人同意,使用他人肖像的,无论是否以营利为目的或实际获利,均构成侵权。


三、诉前可以做好哪些准备工作?


第一步,保留证据。现代的通讯及媒体导致被侵权展现的方式不同,针对不同的方式应采取不同的取证方式。具体可以采用保存即时通讯信息、用录音录像设备对侵权的视频或网页进行录音录像、使用第三方区块链工具进行网页的取证等方式保持好证据,必要时也可以对网站、视频、即时通讯信息等的内容进行公证。


第二步,保存好证据后,可以直接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偿损失或向侵权行为的平台、网站、视频类的相关第三方要求其采取删除、断开链接等方式来维护权益(第三方平台如果未及时处理导致影响扩大,应就扩大部分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若上述准备工作未奏效,则可以用保存好的证据起诉侵权人要求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


朋信律师提醒:《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所以,对于触碰肖像权保护“红线”的行为,一定要主动维权、依法维权、科学维权必要时可委托律师进行专业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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