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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海底捞菜品缺斤少两事件消费者如何维权

2023-10-09

摘要:

案情回顾


2022年,以服务闻名的海底捞因为一起菜品缺斤少两事件登上热搜,引发大量网友的围观讨论。事件经过如下:耿女士在海底捞郑州新世界百货店与朋友一同就餐时点了一份售价72元200g的捞派脆脆毛肚,上菜后耿女士发现菜品实际只有138g,于是向海底捞索要一个说法。对此,海底捞紧急回应表示,按照海底捞的要求,该产品摆盘后存放时间需在半个小时内,耿女士是在凌晨4点就餐的,员工提前摆盘后将产品放入冻库保存,由于产品特性导致水分流失,属操作失误;对此门店已于当天向顾客当面道歉,并支持顾客依法维权。


律师说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第十条: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在本案中,标价200g/72元的菜品,实际只有138g,远超误差的标准,属于商家隐瞒所销售的商品的真实情况,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如果商家故意销售与宣传不符的商品,则构成了欺诈,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三倍赔偿。


朋信律师提醒:如今,外出用餐已经成为人们普遍的生活方式了,但市场上的商家良莠不齐,外出就餐时难免会遇到菜品缺斤少两的问题。朋信律师在此为大家呈上一份缺斤少两的参考依据:以重量结算的商品不得超出以下的负偏差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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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怀疑商家的菜品缺斤少两,可以参考以上标准进行判断。如果属实,消费者在与商家沟通无果的情况下,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拨打12315进行投诉。


对于商家而言,要注重诚信经营,不能为了盈利而侵害消费者权益,须知道,缺斤少两最高可是能罚款30000元的。(参照《商品量计量违法行为处罚规定》第五条:“销售者销售的定量包装商品或者零售商品,其实际量与标注量或者实际量与贸易结算量不相符,计量偏差超过《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或者国家其它有关规定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30000元以下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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