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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成分标示不清,吉野家被告食品不安全

2023-09-08

摘要:

案情介绍 

张某在抖音商城中购买一款由吉野家西铁营店对外销售的商品“巧克力布朗尼蛋糕冰淇淋”,到店核销后发现该蛋糕上的巧克力部分并非真正的巧克力,而是吃起来类似“面团”的东西。张某与商家沟通后得知蛋糕上的巧克力为麦芽糖制品,但蛋糕盒子的配料表中并没有看到标注“麦芽糖”及类似成分。


张某认为涉案商品配料表处未标示裱花装饰部分以及裱花装饰与蛋糕连接部分的配料成分,用“翻糖”或“面食制品”充当巧克力,导致其无法知悉涉案商品真实成分是否可以食用,对选购商品产生误导,涉案商品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吉野家西铁营店在销售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其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还价款并主张惩罚性赔偿责任。


法院审理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吉野家西铁营店销售的巧克力布朗尼蛋糕冰淇淋商品是否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食品安全标准包括对食品本身卫生、营养等方面的安全要求以及对与卫生、营养等食品安全要求有关的标签、标志、说明书的要求。


庭审中,吉野家西铁营店对涉案商品裱花装饰及与蛋糕粘连部分的成分及添加量进行了合理说明,亦提交相关检测报告,其配料表中虽未标注麦芽糖成分,但并不影响食品安全,张欣亦未提交证据证明涉案商品存在有毒、有害或不符合营养要求的食品安全问题,结合一般生活经验和购物常识,本案所涉标识瑕疵问题亦不足以对张欣消费行为造成误导,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关于惩罚性赔偿的规定。因此,对于张某要求解除合同、退还价款并支付十倍赔偿金的诉讼请求,本院均不予支持。

朋信律师说法

本案吉野家西铁营店销售的“巧克力布朗尼蛋糕冰淇淋”裱花装饰并未在产品配料成分中特殊标明,对此是否达到“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的程度,需要进一步探讨。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食品安全标准包括对食品本身卫生、营养等方面的安全要求以及对与卫生、营养等食品安全要求有关的标签、标志、说明书的要求。同时,第一百五十条规定,食品安全标准至少应当满足以下要件之一:(一)产品无毒、无害;(二)符合营养要求;(三)对人体健康不会造成实质性危害。故判断产品是否符合安全标准时,应当作实质审查,严格区分不合格产品与不安全产品。存在外观上瑕疵的不合格产品,并不必然导致质量上的不安全。


对是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判断标准不能仅做形式审查,否则就会导致生产经营者的轻微违法行为例如漏标某一成分的含量、未登记备案等,面临高额的民事赔偿,这不符合生产经营者的合理预期,更有损法律的公正性,“十倍赔偿”的泛滥也会扰乱市场秩序。


本案中,张某仅能提供证据证明其购买的涉案产品存在形式性瑕疵,产品也未经检测为有毒有害,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更未提交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的证据,未完成证明涉案商品存在实质性瑕疵的证明责任,故不能认定涉案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张某的诉求不能得到支持。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


第二十六条 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

(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

(三)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

(四)对与卫生、营养等食品安全要求有关的标签、标志、说明书的要求;

(五)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

(六)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

(七)与食品安全有关的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

(八)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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