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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晓玲
债务人欠钱不还,辛辛苦苦取得胜诉判决却不主动履行,该怎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呢,对于这种欠钱不还法院强制执行程序是怎样的呢?
一 欠钱不还法院强制执行程序第一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的法院为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二 欠钱不还法院强制执行程序第二步:法院受理
人民法院的立案机构对符合条件的执行案件,应在七日内审查立案,并移送执行机构;对不符合条件的执行案件,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
三 欠钱不还法院强制执行程序第三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执行机构在接受移送后,应当在三日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迟延履行金;逾期仍不履行的,依法强制执行。人民法院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行结案。
四 欠钱不还法院强制执行程序第四步:采取强制措施
执行法院可以进行以下强制执行的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但人民法院在采取这些措施时,会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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