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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没有钱后果

2021-02-09

摘要:
债务人欠钱到期迟迟不还,辛辛苦苦取得胜诉判决,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却发现对方无财产可供执行,你知道强制执行没有钱的后果吗?

作者:张晓玲


债务人欠钱到期迟迟不还,辛辛苦苦取得胜诉判决,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却发现对方无财产可供执行,你知道强制执行没有钱的后果吗?


强制执行没有钱后果 限制高消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在此情形下,被执行人的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将受限:


1、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2、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3、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4、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5、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6、旅游、度假;

7、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8、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9、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


强制执行没有钱后果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如被执行人确有能力拒不履行偿还义务的,法院对该强制执行没有钱后果的设定为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规定: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作为强制执行没有钱后果,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就是俗称的“黑名单”,是我国信用体系的一部分被法院列为失信人黑名单无论多长时间都不会主动撤销。必须履行法院判决书或者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后,由法院删除才行,在黑名单期间会同时采取限制高消费的措施


强制执行没有钱后果 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的通知第一条 人民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被执行人报告财产;

(二)已向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并将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已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发现的财产不能处置;

(四)自执行案件立案之日起已超过三个月;

(五)被执行人下落不明的,已依法予以查找;被执行人或者其他人妨害执行的,已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已依法启动刑事责任追究程序


根据该条规定,强制执行没有钱后果是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并非对债务人拒不还款的行为无能为力,此后债权人如掌握了债务人的财产线索,可再次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以上为强制执行没有钱后果,是人民法院应对债务人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有效措施,实践中采取以上措施仍不能对付老赖的情况大有所在,故建议广大债权人积极探寻其财产线索,提供给人民法院,以促进债权的顺利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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