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单
信息咨讯

联系我们

朋信律师事务所
咨询电话:
0411-39779639
联系电话:
13342206189
联系邮箱:
pengxinlawfirm@163.com
联系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中航国际广场A2二单元1207

网站备案信息:辽ICP备17004617-2号

首页 > 信息咨讯 > 律所新闻

继承的财产范围

2021-02-04

摘要:
在民间借贷关系中的债权人死亡,该债权作为遗产可以被继承,继承人可向债务人主张归还借款。如果债务人死亡,并且留有遗产,承人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向债权人清偿债务,如果债务人的遗产不足以清偿其生前所负债务,继承人可以选择通过放弃遗产继承的方式不承担债务继承,那么继承人继承的财产范围是多少呢,本文将进行探讨。

         作者:张晓玲


在民间借贷关系中的债权人死亡,该债权作为遗产可以被继承,继承人可向债务人主张归还借款。如果债务人死亡,并且留有遗产,承人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向债权人清偿债务,如果债务人的遗产不足以清偿其生前所负债务,继承人可以选择通过放弃遗产继承的方式不承担债务继承,那么继承人继承的财产范围是多少呢,本文将进行探讨。


一、被继承人为债权人时继承的财产范围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债权,如果夫妻间没有关于财产的特别约定,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债权人去世后,如未就债权设定遗嘱,应当首先将配偶及其他共有人财产份额分割,剩余部分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承取得,并由继承人作为权利人向债务人主张债权,也就是说,继承人继承的财产范围,仅限于遗产部分。


二、继承的财产范围中债务继承的清偿方式

(1)先清偿债务后继承财产。共同继承人在遗产分配前,先就被继承人所负债务和遗产价值进行清算,先将遗产用以清偿债务,而后的剩余部分进行分配继承。


(2)继承财产后分别清偿债务。共同继承人可以先就财产进行分配,同时就被继承人所负债务进行分割承担,然后再向分别在各自继承的财产范围内向债权人清偿债务。


(3)继承财产分割完毕后仍存在未清偿债务时,在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清偿顺序为,先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在继承的财产范围内偿还;如果只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在继承的财产范围内偿还。

找律师 快速取胜 拿回财产

专注借贷纠纷诉讼20年费用合理付得起

13342206189

接听时间:周一到周五 9:00~18:00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中航国际广场A2二单元1207

网站备案信息:辽ICP备17004617号-2


pengxinlawfirm@163.com

关注我们

辽ICP备17004617-2号 债权债务律师咨询,找债务律师,债务律师在线咨询,债务律师事务所,个人债务律师咨询,债务律师,公司债务律师,债权债务律师所,欠款债务律师,民事债务律师,个人债务律师,专业债务律师咨询网,债务律师免费咨询,家庭债务纠纷律师,债权律师在线咨询,债务债权律师,借贷债务纠纷律师,专业债权律师,债务纠纷律师咨询,债权债务律师费用多少,债权债务律师专业介绍,咨询债务纠纷律师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