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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周一铖
案件详情:
李女士最近离了婚,自己手头有点紧,正赶上父母生病了着急用钱。不得已向老朋友张先生求助,张先生有自己的小生意,虽然不是特别富有,但也算一个手头宽裕的小老板。听到李女士说父母生病了急需用钱,张先生二话没说直接向李女士银行账户转款30万元。李女士收钱后,主动要求出具借条给张先生,并让张先生说出借款期限。
张先生却大方地地说,咱们两个情义无价,就不用写借条了,如果非要写个借款期限,那就来个一万年吧!李女士看到张先生如此爽快,当场感激涕零,并通过视频向张先生表白感激之情。她说前夫在生活期间不但不关心她,她从来没有享受过被爱的感觉。
张先生借机热心安慰她,很快两个人感情开始升温,最后同居生活在一起。同居期间,李女士怀孕了想生下孩子,但是张先生不同意,她被迫打胎。流产手术后,双方的感情急转直下。最终,李女士回到了自己家,双方开始疏远也暂停了来往。
一年后,张先生要求李女士把那30万元还给他,不还的话就以30万元作为保证金,二人继续保持同居关系。李女士断然拒绝,说她现在拿不出那么多钱,以后有钱会还给他,就算是卖房也会把钱还上。张先生却要求李女士必须立刻还钱,二人僵持不下,最终张先生把李女士告上了法院,请求法院判决李女士归还借款30万元及其利息。
他向法院提交了聊天记录、银行转款凭证。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30万元已经交给李女士。
李女士向法院答辩称,两个人曾经同居一年,之后发现张先生有家庭就分手了,期间她为张先生做过流产手术,伤害很大。她不亏欠男方任何东西,那30万元是张先生自愿赠与自己给父母治病的,不是借款。
法院审理认为:
张先生以民间借贷纠纷为由起诉李女士,应该提供证据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借贷关系。但从双方陈述和现有证据来看,微信聊天对话张先生一再强调不用写借条,且称借款期限为一万年。一万年的还款期限是不可能实现的,而张先生又不要借条,且从那时至今张先生都想和李女士保持同居关系,证据表明张先生并不想拥有像李女士讨要这30万元的权利,也不足以证明二者之间成立了借贷关系。只能推断男方此行为是赠与金钱给他人之意思表示。
一审法院认为原告提供的证据无法证实二者之间存在借贷关系,最终驳回原告诉讼请求,诉讼费由原告承担。张先生又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律师观点:
涉及到处理财产的问题,一定要严肃对待,应尽可能办齐应有的手续。不要感情用事,避免日后横生枝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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