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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了7年法,突然裁判文书不公开了。公开的裁判文书一般会被法学生用来当作写作的案例、案例研习研究的对象以及律师们研究类案判决思路的工具,从我学法开始文书就是公开的,对于我来说已经是一个常态或者是默认的常识。
今年8月突然各地的法院开始要求判决文书原则上不公开不上网,之前在裁判文书网上的判决书等也大量下架,从此以后生效判决就不公开于大众了,小道消息说是要建立公检法系统的内网。
大众猜测不公开的一些原因:
1. 现在法院做不到同案同判,公开会让大家看到很多同案不同判的案例,不利于司法公正性的树立。
2. 最高法不把判决书上网作为业绩考核标准,各法院自然不愿做无用功。
3. 爬虫把裁判文书网系统弄崩溃了。
4. 裁判文书上网影响一些“有案底”、有纠纷的当事人就业、贷款等,当事人申请撤销或者闹事,不利于社会安定。
5. 会被外面的间谍借此来分析我国的经济状况、社会状况。6.7.8.9.还有很多说法就不一一列举了。
影响来说呢:
1、对于法院,肯定是更好了,工作量少了,追责的风险小了,对业务能力的质疑少了,公众监督少了。
2、对于科班出身的专业律师呢,肯定也是好了,科班律师专业能力强,在少了同类型的判决文书研究后,也能借助本身的专业能力深挖个案,达到好的效果。
3、对于特别有渠道、有资源的小地方律师也是好的,毕竟不公开之后,法官的判决思路都是独家的,他们有机会提前知道法官的判决倾向。
4、唯一不好的就是那些半路出家的、非科班律师,以及不专业,刑民行政各种类型案子都接的律师,这种律师没有一个方向的案子有特别深入的研究,一般是接到什么案子,才开始研究什么方向的法律,通常很大的助力就是通过裁判文书学习相关类案的辩护思路,以及审判思路,不公开判决文书之后这部分律师路被堵死了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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