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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巴假燕窝”事件——到底是“退一赔三”还是“退一赔十”?

2023-08-25

摘要:

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

直播带货成为当下最火的购物方式,

我猜屏幕前的你一定也曾在直播间被种草,

今天让我们通过,

快手知名主播“辛巴假燕窝事件”,

了解退一赔三和退一赔十的区别。


案情介绍 


2020年10月25日,快手知名主播“辛巴”在直播间向粉丝售卖茗挚牌“小金碗碗装燕窝冰糖即食燕窝”。


2020年11月7日,职业打假人王海宣布对辛巴“动手”,并于2020年11月19日公布检测报告,证明辛巴所售产品并非燕窝而是燕窝风味饮料。


2020年11月20日,辛巴承认销售产品时存在夸大宣传,将召回全部售出产品,并退一赔三。


2020年12月23日,广州市场监管部门公布“辛巴直播带货即食燕窝”事件调查结果,以辛巴涉事直播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为由,对涉事直播公司作出9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并对燕窝品牌商作出20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朋信律师说法

“退一赔三”针对的是商家的欺诈行为关键点在“欺诈”,因为商家的欺诈而使消费者陷入错的认识。——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退一赔十”针对的是生产者或商家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关键点在“食品安全”例如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专供特定人群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标签和说明书的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食品检验的方法与规程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本案中,辛巴团队是在直播带货过程中存在夸大宣传,故意告知消费者虚假商品情况,诱使众多消费者做出错误的意思表示,该行为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禁止的欺诈销售行为,此种情况辛巴主动提出适用“退一赔三”赔偿方式是没有问题的。由于蔗糖及其主辅料、添加成分等并不直接危害人体的健康,并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因此不适用“退一赔十”。


最后律师提醒,直播带货的直接优势仍是价格,哪里便宜消费者便会去哪里。而要长期保持价格优势,需要在供应链上下足功夫,流水的网红,铁打的供应链。在直播电商发展飞速的当下,对于带货主播而言,带货时不能只盯业绩和数据,对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服务具有一定的审核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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