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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王力宏李靓蕾离婚案”谈涉外离婚应注意哪些问题

2023-06-07

摘要:

案情回顾

2021年12月,知名歌手王力宏低调宣布离婚。几日后,前妻李靓蕾多次发文控诉王力宏婚内不轨行为,王力宏“优质偶像”的人设一夜崩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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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力宏和前妻李靓蕾都是美国国籍,他们婚后共同居住在中国台湾,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配偶双方均为外国人在中国要求离婚的,中国法院有管辖权。但在中国大陆办理离婚登记的前提条件是,必须有一方是中国公民。据此,王力宏和李靓蕾不能在中国大陆提起离婚诉讼,但可以在双方共同住所地中国台湾向法院提起诉讼。


这场离婚娱乐风波,映射出许多涉外婚姻中的法律问题,本文让我们来谈谈涉外离婚相关的法律知识。

法律分析

一、什么情况下属于涉外离婚案件?
涉外离婚是解除具有涉外因素的婚姻关系,主要是指婚姻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具有外国国籍、定居在外国的中国人、或者原婚姻关系登记地在国外。
根据我国法律,我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涉外离婚的当事人在我国境内结婚或者离婚,都必须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办理。 二、涉外离婚怎么确定哪个法院管辖呢?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有以下几种情形:
1、若涉外婚姻的双方当事人在国内均有住所,则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2、若原告是在我国有经常住所的中国公民,但被告在中国境内没有住所,则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3、若在国内登记结婚但后来定居国外的华侨,定居地法院以离婚诉讼必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的,向国内法院起诉离婚的,则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最后住所地法院管辖。
4、若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定居地法院以离婚诉讼必须由国籍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国内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5、双方当事人在国外,但未定居,任何一方起诉离婚时由原告或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6、涉港、澳、台的离婚案件的管辖,比照涉外案件处理。

 三、涉外离婚中,孩子抚养权怎么确定?

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我国和国外法律规定差异较大,一般来说未成年子女在国外的,一般由国外一方抚养;如果未成年子女在国内,则一般由在国内和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抚养;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四、涉外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世界各国对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不同。一般来说,中国法院处理涉外离婚财产分割案件适用中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若涉及国外财产的分割,中国法院一般不作处理,也有部分法院对于权属清晰、双方争议不大的国外夫妻财产进行处理。
五、国外的离婚判决,国内承认吗?
首先,其他国家的离婚判决书是不能直接在我国使用的,申请人需要向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并向法院提交相关的证明文件,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后,以裁定的形式承认外国离婚判决后,才在国内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程序问题的规定》,不同于一般的民事判决,对与我国没有订立司法协助协议的外国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中国籍当事人也可以向法院申请承认该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对与我国有司法协助协议的外国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按照协议的规定申请承认。
第三,我国法院只承认离婚部分判决,对子女抚养及财产分割,不作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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