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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30日,微博词条“张继科借条”登上热搜,随后张继科工作室发布声明称,网上有关张继科的相关消息均为不实信息。3月31日,记者李微敖发微博称,据其几年前看过并掌握的部分司法材料看,此情况属实。4月2日,张继科代理律师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已接受委托正在调查侵权事实。随后,李微敖在其个人微信公众号“十驾”中发布长文——《我为什么要对“张继科事件”发声?》,梳理了该事件的来龙去脉,并曝光疑似张继科借款合同照片。4月3日,安踏删除张继科宣传物料登上微博热搜,多品牌官微已与张继科解约或下架相关宣传物料。
这起事件在网络上掀起“吃瓜”热潮之余,更引发了一场关于其背后法律问题的深刻探讨:网传的借款合同是否有效,其背后隐藏着哪些法律风险?
法律分析
1、借款人在未写明债权人的合同上签字捺印,该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当事人在未写明债权人的合同上签字捺印,该合同具有法律效力。虽然借款合同未写明债权人,但借款人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十分清楚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内容。当事人在此情况之下签字捺印,视为该借款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若合同不存在无效事由,没有违反公序良俗,没有恶意串通,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即该合同合法有效。若债权人持未写明债权人的借款合同原件向法院起诉请求返还借款,且借款人未能提供证据推翻合同载明内容的,便足以证明该借款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
2、如何区分赌债和借款,二者是否都需要偿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赌博是国家明令禁止的违法活动,对于明知其所出借的款项系他人用来从事违法活动而仍然出借的,其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可见,区分赌债和借款的关键是借贷关系是否合法。若借款用途属实或借款实际用于其他合法目的,则该借款以及在法定范围内的利息受法律保护。若借款实际用于偿还赌债,系典型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合同,该合同无效。若该借款合同或借条是基于赌博债务产生,则相应借款和利息不具有合法性,不受法律保护。
3、双方约定的月利率1.99%,利率是银行商贷4倍,属于高利贷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2020年8月20日之后新受理的一审民间借贷案件,借贷合同成立于2020年8月20日之前,当事人请求适用当时的司法解释计算自合同成立到2020年8月19日的利息部分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对于自2020年8月20日到借款返还之日的利息部分,适用起诉时本规定的利率保护标准计算。
据此,以上图借款合同为例,该合同显示:借款金额500万元,借款周期为25天,超过25天后利息按月息1.99%计算。按照这一标准计算,年息23.88%。如借款合同及利息成立在2020年8月19日前,则借款合同约定的月息1.99%是受法律保护的;如借款合同及利息成立在2020年8月19日9后,参照目前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2023年3月20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1年期LPR为3.65%,4倍最高法定保护年利率为14.6%,借款合同约定的年利息23.88%,明显超过法定保护标准,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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