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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妤婕
基本案情:
刘某在某科技公司从事网络销售工作,双方的劳动合同中约定,刘某的月工资由基本工资5200元及业绩提成构成,业绩提成每月为2000多元至5000多元不等。由于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科技公司通知刘某自2020年2月3日起居家办公。当月,科技公司发出通知,决定自将网络销售部门居家办公员工的月基本工资调整为北京市最低工资即2200元,业绩提成比例不变。刘某不认可公司的降薪行为,多次向人力资源部提出异议,但未能得到解决。于是,刘某向仲裁委提出仲裁申请,要求公司支付工资差额。
法院认为:
劳动报酬权是劳动权利的核心,它既是劳动者及其家属基本的生活保障,也是社会对其劳动的承认和评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本案中,科技公司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安排刘某通过电话、网络等灵活的工作方式在家上班,应当视为其正常出勤上班。虽然受疫情影响刘某个人的工作业绩(销售金额)可能出现下降,但因此受影响的应是其工资中的业绩提成部分,在未经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科技公司单方将刘某的基本工资降低为最低工资缺乏依据,故应予补发。
律师提醒:
眼下,随着“新十条”的落地和疫情防控措施的放开,各地“阳”群的数量纷纷破新高。无论是不是天选“打工人”,都需知道这几点与自己利益直接相关的规定:
1、普通员工在工作期间阳”了,算不算工伤?
不算。
根据人社部函〔2020〕11号,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为履行工作职责的原因感染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他人员在工作过程当中感染,是不能算工伤的。
2、员工“阳”了之后,工资怎么发?
这个要分情况来看:
如果公司正常运作,阳性患者如果自己选择居家隔离,按照现行的法规政策规定,仍属于隔离的一种情形,企业应当按照《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
如果公司已停工停产,在第一个工资周期内,企业应当正常支付报酬;从第二个工资周期开始,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
3、工作所必须的抗原和核酸检测费用,可以由公司承担吗?
可以。
如果企业的制度中规定了防控措施,而且要求员工每天上班需进行提供核酸或抗原阴性证明,检测费用应当由公司承担,这属于在政策规定以外公司额外对员工提出的要求。
4、居家办公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加班工资吗?
可以。
居家办公也要遵循《劳动法》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居家办公不等同于随时待命,如果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时间外提供了劳动,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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